债券类型 |
合格投资者 |
公众投资者 |
|||
机构 |
个人 |
||||
国债 |
√ |
√ |
√ |
||
地方政府债券 |
√ |
√ |
√ |
||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
√ |
√ |
√ |
||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
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
债项评级AAA的大公募公司债、企业债 |
√ |
√ |
√ |
|
债项评级AAA的小公募公司债、企业债 |
√ |
× |
系统提示:“该股东账号尚未开通债券合格投资者” |
||
债项评级AAA以下的公司债、企业债 |
× |
× |
|||
债券质押式回购 |
正回购 |
√ |
× |
× |
|
逆回购 |
√ |
√ |
√ |
||
注:公众投资者若持有不符合资格买入的债券,仅能卖出。 |
合格投资者开通
参与对象 |
资产要求 |
个人 |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1、申请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含信用账户的自有资金)≥5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50万元; |
|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等。 |
|
一般机构 |
1、最近1年末净资产≥2000万元 |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1000万元 |
|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
注: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特殊法人机构
注:以下3类机构客户为合格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1.面值
债券面值是指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也是企业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债券的面值与债券实际的发行价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等价发行称为平价发行。
2.偿还期
债券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公司要结合自身资金的周转状况及外部资本市场的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公司债券的偿还期。
3.付息期
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
4.票面利率
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主要受到银行利率、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偿还期限和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当时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5.发行人名称
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上述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资料来源: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