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始建于1952年人行银行学校,办学历史悠久。设有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投资学四个专业,先后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上海市教育高地、上海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4年获批金融硕士学位授予权。金融学科入选“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以金融学为核心的应用经济学入选“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B类培育),“新金融及其风险管理”入选上海市高原学科(II类)。
学院通过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36人,其中专任教师104人,高级职称比例55%;博士教师比例85%;有国外学历学位和访学进修经历的教师39%;“双师型”教师比例91%。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1人、上海市“东方学者”特聘教授2人、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1项、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1项、“曙光学者”2人、“浦江人才”3人、“晨光学者”1人、宝钢优秀教师奖1人、“上海市育才奖”3人,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2个,上海市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2个。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和“学验并重”人才培养特色,注重信息技术驱动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建“浦江班”,打造行校合作订单式培养模式;与国信证券共建省部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立信投教基地,打造证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科创金融现代产业学院;建立30余家校外产学研基地;建设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代金融实验教学中心”。学生获“挑战杯”、“互联网+”等诸多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竞赛奖。
学院与法国诺欧商学院、美国加州大学UCR、代顿大学等多所海外高校签订本硕合作协议。联合国内知名高校筹建“中国金融教育金课联盟”、“长三角高校金融教育联盟”等,积极拓展资源共享和学术合作。
二、金融硕士(MF)项目介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服务金融强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等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聚焦国际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方向,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具备金融数据分析和服务、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国际金融市场拓展与风险管理等卓越实践能力,能在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胜任金融业务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国际金融。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背景下的国别金融和跨境投融资研究,如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风险、跨境投融资、离岸金融等。
2.绿色金融。国际绿色金融枢纽背景下绿色投融资与数据技术应用,如碳金融与衍生品、碳资产管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
3.金融科技。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背景下的金融科技应用与创新研究,如智能支付、智能风控、智能投研、金融监管科技等。
(三)招生计划
金融(专业代码:0251)招生约50名,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实际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四)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五)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万元/生•学年)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2 |
6.9 |
学费分学年缴付,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六)奖助政策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学生工作-规章制度专栏。
(七)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八)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等效于正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必须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②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应当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予以公布。
(2)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为100分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
④431金融学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①②③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④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命题,以学校公布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学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2.复试
(1)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前,复试方案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学校各招生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均为50%。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一般于2025年3月中下旬公布。
2.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调动档案、户口、工资、医疗和其他人事关系,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金融学院
网址:https://jrxy.lixin.edu.cn/
联系电话:021-50218683
联系邮箱:jryjs@lixin.edu.cn
联系人:张老师、屠老师
(十三)其他
1.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2.学校现有上川路、文翔路和中山西路三个校区,顾唐路新校区已开工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对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入学报到通知为准,住宿条件为4至6人一间。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4.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gs.lixin.edu.cn),若有变动,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