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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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交易规则
发布日期:2020-10-15 10:40:20   来源:立信金融-金融学院   点击率:

债券交易方式

报价单位

以“张”为单位,100元/张

最小变动单位

沪市:0.01元;深市:0.001元

 

委托数量

买入:10张整数倍

卖出:不受限制

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张

涨跌幅

申报方式

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沪市可交换债实行净价交易全价成交

可转债,深市可交换债全价申报

交收方式

T+0

补充说明

1.净价交易:债券交易中,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交易方式

2.全价交易:债券交易中,包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交易方式

3.应计利息: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100。

4.T日之前持有的债券当日卖出,资金可用不可取

5.T日可取资金买入债券,当日卖出,所得资金,本金部分可取,盈利部分不可取。

 

委托申报规则

深市:

上市首日

非上市首日

开盘集合竞价

发行价格的上下30%

前收盘价的上下10%

连续竞价

最近成交价格的上下10%

收盘集合竞价

 

沪市:

开盘集合竞价

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且不定于前收盘价的70%

连续竞价

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懂事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格与最低申报价格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资料来源: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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