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权利核心是股东权利。包括基本权利与证券交易中的权利。
我是股东,这是我的权利与责任
证券投资者权利核心是股东权利。包括基本权利与证券交易中的权利。
(一)股东基本权利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普通股票,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一是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二是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3.其他权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还有以下主要权利:第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称、公司债券存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二,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限制。第三,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作出决议。股东的这一权利就是“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二)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的权利
1.选择经纪商的权利
2. 要求经纪商忠实地为自己办理受托业务的权利
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证券公司按客户委托的条件买卖证券。
3.股票持有与处置权
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赠与或质押自己名下的股票。
4.交易知情权
投资者对证券交易过程同样享有知情权。证券营业部代理投资者完成股票交易的过程应该透明,投资者有权知晓委托、交易、清算交割等方面的信息。
5.寻求司法保护权
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证券公司或其他证券中介机构侵害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
6. 享受经纪商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
投资者有权享受经纪商按规定提供其他服务的权利,如交割单的打印、证券和资金结余的查询等。
二、投资者责任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的责任
1、投资者要树立风险意识,时刻注意投资风险,其中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认真阅读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的公开披露信息,对发行公司股票投资价值做出分析;
(2)承担由发行人经营和收益变化而引致的投资风险;
(3)承担因上市公司摘牌、破产的投资风险;
(4)承担股份缺乏流动性的风险等。
2、投资者应进行合法证券交易,防止并承担交易中的风险,其中的责任包括:
(1)履行与所开户证券营业部签订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2)承担违反合法开户、合法交易的责任;
(3)承担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
(4)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风险;
(5)承担因故意参与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的处罚;
(6)对非法交易活动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举报义务等。
3、投资者应在证券投资过程中规范交易,遵守交易规则,防止并承担因自身交易操作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其中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认真阅读证券经纪商提供的《风险揭示书》和《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从事证券投资存在的风险,按要求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并保证用于证券投资活动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2)在委托交易前,应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或证券,保证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
(3)确保交易委托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下达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
(4)在交易过程中,履行交割清算义务,依法缴纳税费并按合同约定向证券商交纳佣金及其他服务费。
资料来源:广发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