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学院关于评选学生“科研标兵”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专业素质,更好地激励学生提高学术研究能力,经国际金融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设立学生“科研标兵”专项奖。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专项奖的参评对象为国际金融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良好;
(2)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校级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比赛中获奖。
三、本专项奖评选周期为一学年,学院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记录个人档案。
四、 每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由参评个人向辅导员递交申报上一学年“科研标兵”材料,辅导员审核后上报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实施。
国际金融学院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