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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11-11-12 12:00:00   来源:   点击率:

上海金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09年6月2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现结合我校“三型一化”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维护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定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评定目的、比例和奖励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设置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评定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总数的25%,其中一等奖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800元;二等奖为学生总数的8%,奖励金额600元;三等奖为学生总数的12%,奖励金额300元。本科学生最后一学年、专科学生最后一学期不开展评定工作。

2.评定条件

①该学期各门课程期终总评成绩无不及格;

②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低于65分(因身体残疾或缺陷等特殊原因除外,需后勤处卫生所及体育教学部共同提供证明);

学期内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警告或警告以上)。

3.评定标准

按照该学期德智体总评成绩排名作为评定依据。

①德育素质(20%)

学期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评分标准详见《德育四六评价体系B部分量化细则》。

②智育成绩(70%)

学期所学全部课程(不含体育课、辅修课程)的总评成绩(不含补考成绩),参照下列公式计算:

              Σ(各门课程总评成绩×各门课程学分数)

         S  ————————————————————

                        Σ各门课程学分

③体育素质(10%)

学期体育课成绩和最近一次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加权平均。确有身体残疾或缺陷等特殊原因,由校后勤处卫生所及体育教学部共同提供证明后,选取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两者中的高分参加评定。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的设置是用于奖励在科技、文体、社会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该学期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警告或警告以上)和德育素质测评不及格者个人不得参评。单项奖学金包括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精神文明风尚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等五项。

1.科技创新奖学金

评定条件:⑴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及上海市赛区竞赛获奖;⑵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及上海市赛区竞赛获奖;⑶在国内外科创竞赛等活动中获奖;⑷在公开出版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的期刊上发表学术类或专业论文;⑸学校学术科技创新平台获得重要成果的项目(团委推荐1-3项)。具体参照以下条件申报(特殊情况由校学生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申报等第

项目及条件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挑战杯

全国三等奖或上海赛区一等奖以上

全国优胜奖、上海赛区其他奖项

数学建模 

1、全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上海赛区一、二等奖

1、全国竞赛上海赛区三等奖

2、ICM数学建模一、二等奖

ICM数学建模三等奖

学术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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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表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前2名作者)

1、专业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前2名作者)

2、一般期刊独立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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