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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学风督查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07 10:21:48   来源:国际金融学院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我院学风督查制度,国际金融学院实行开展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学风督查制度,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进入班级查课,督促学生上课,调动师生课堂积极性,同时作为党支部对其考察,保证学风督查的高效严谨,倾力打造求真务实的金院精神。

(一)人员组成及安排

每学期学风督查组由以下成员组成:督查组长1名,督察组成员若干名,其中督察组成员由本学期党校学员中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担任。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助理:1名;

2.拍照摄像:2名;

3.收表交表:3名;

4.教室签到:其余组员。

(二)工作计划

1.准备工作

1)确定周一至周五全院在第1256教学楼上课的各班第一节课的上课教室及任课教师,每天排20-22节课进行签到。

2)根据督察员课表安排,错开其所在教室,安排周一至周五各督察员签到教室。

3)打印并按周整理签到单

4)召开每学期第一次学风督查工作会议,会议参加人员为指导教师、督察组长以及各督查组成员。会议主要内容,是就本学期具体学风督查工作进行详细介绍,并明确工作条例及奖惩措施,统一督察组成员思想,理清工作思路。首次会议对出席的督察员进行签到确认。

2.日常工作

1)每周例会

A.对上周表现突出的督察员进行表扬;

B.查找上周签到时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探究原因,寻找解决方法或措施;

C.分发本周签到单;

D.到会同学签到,强调时间意识。

2)签到单回收整理

每次签到结束由督查组长对签到单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制作电子表格交于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将督查情况反馈给各班辅导员,从而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3.查课计划

1)查课安排

每学期共计划查课12次,自第四周第一次开始查课至第十六周结束,涉及全院大一、大二、大三级的30个班级早晨第一节课的到课情况,每次抽查在第1256教学楼以及实验中心上课的22个班级,其中包括必修课及选修课。

2)查课流程

学风督查的具体工作是由督察员于早晨805-820带袖标、持签到单进入各班上课教室组织早晨第一节课的签到工作,检查学生到课人数,820将签到单交至签到单回收处,并在第一节课时就将签到单反馈给各班辅导员,次日早晨向各辅导员反馈电子缺勤表,每周抽查一至两次,并安排有两名督察员负责对每个签到的教室进行检查、拍照,以此记录督察员工作表现及签到教室实际情况。具体工作要求,详请参考附件1

4.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每学期签到工作结束,于第十六周召开学风督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团委书记、各学生党支部书记以及学风督查组全体成员出席参加。督查组长做工作总结报告,并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获得“学风督查先进个人”的同学进行颁奖。

5.考核评定

每学期学风督查工作结束时,根据每位督察员的工作质量及态度进行考核评定,分为不合格、合格及优秀三个等级,作为其日后推荐为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记入其党建档案。具体评级标准参考附件2

附件1

学风督查工作条例

1.督察员8:05按时到教室,并于820准时离开,不得迟到或早退。

2.督察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袖标,站在教室讲台声明自己所负责签到的班级,组织进入教室学生签到,不得将签到单交予学生传签,制止同学代签。

3.督察员监督所有签到同学需签清楚自己的姓名,为节约时间,815后进入教室的同学在签到单相应位置打勾。

4.督察员离开教室时需请任课老师签字证明,同时本人在签到单右上方签上自己的姓名及学号,以示对签到单的内容负责。

5.督察员需及时根据课程信息的变更调整并落实签到工作。

6.督察员不得无故缺勤签到工作、会议。

7.督察员在开会时,做好记录,及时根据新要求落实签到。

8.督察员需保管好学风督查工作相关物品,防止丢失签到单或袖标。

附件2

国际金融学院学风督查组工作评级明细条例

一、凡工作认真负责,且工作无缺席、请假等情况的成员,最终四六评定总分均加2分。

二、评分细则

()督察员有以下表现酌情加分,并作为推荐为学风督导先进个人的依据

1.发现教室更改,及时赶到新教室进行签到;

2.在签到过程中为使工作更顺利按照规定进行,有自我创新并及时向督查组提供金点子;

3.每次签到工作都按要求认真执行且无差错;

4.无任何请假、迟到、缺勤记录;

5.每次及时回复要求回复的短信;

6.及时向例会上提出表扬的模范学习;

7.有特殊情况发生,能够灵机应变。

(二)督察员有以下表现酌情减分,情节严重者作不合格处理

1.收到短信注明“收到请回复”但未及时回复;

2.丢失签到单、袖标;

3.开会迟到、无故缺席;

4.签到工作迟到、早退、缺勤;

5.督查当天8:25还未交表;

6.请一次假四六评定只加1分;

7.发现代签未及时阻止者;

8.未按要求进行签到工作,如打钩、传阅签到、未带袖标等。

(三)督察员有以下情况取消优秀资格或作不合格处理

1.帮人代签,取消推荐资格,作不合格工作处理;

2.请假多于一次或无故缺勤,取消四六评定加分,取消优秀资格,情节严重者,作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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