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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学院院系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05-18 09:53:41   来源:国际金融学院   点击率:

 

国际金融学院关于评选学生“学习标兵”的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觉进行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设立国际金融学院学习标兵专项奖。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专项奖的评选对象为国际金融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德育素质评分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2)智育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3)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4)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

5)在评选学年度每学期均获一等学习奖学金;

三、本专项奖评选周期为一学期,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由参评个人向辅导员递交申报材料,辅导员审核后上报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本办法自200931日实施。

                              国际金融学院

                             2009515

国际金融学院关于评选学生“学习进步奖”的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觉进行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设立国际金融学院学习进步奖专项奖。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专项奖的评选对象为国际金融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良好;

2)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

3)参评学期智育成绩排名比前一学期进步10名(含)以上。

4)无补考记录。

三、本专项奖评选周期为一学期,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每学期开学三周内,由参评个人向辅导员递交申报上材料,辅导员审核后上报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本办法自200991日实施。

                    

  国际金融学院

                      2009515

国际金融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寝室”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寝室在学风建设中的辐射作用,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设立国际金融学院优秀寝室专项奖。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专项奖的参评对象为由国际金融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为主体(50%以上)组成的学生寝室。

 二、参评条件:

  1)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成员间互帮互学、互助互爱;

  2)寝室成员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上一学期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无违纪处分记录,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没有不合格,寝室没有违章用电现象。

  3)寝室成员在上一学期平均绩点均不低于2.5

  4)寝室成员在上一学期各门功课均无补考。

  三、优秀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由参评寝室向辅导员递交申报材料,辅导员审核后上报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本办法自200991日实施。

 国际金融学院

                      2009515

国际金融学院关于评选学生“科研标兵”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专业素质,更好地激励学生提高学术研究能力,经国际金融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设立学生科研标兵专项奖。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专项奖的参评对象为国际金融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良好;

2)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校级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比赛中获奖。

三、本专项奖评选周期为一学期,学院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记录个人档案。

四、每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三周内,由参评个人向辅导员递交申报材料,辅导员审核后上报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五、本办法自200991日实施。

                            国际金融学院

                          20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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